在全省深化国企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江西省省长鹿心社
同志们: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我省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6月16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全省国资国企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今天召开全省深化国企改革工作会议,主要是分析当前国企改革形势,研究部署新一轮国企改革工作。国务院国资委黄淑和副主任专程到会指导并作重要讲话,我代表省委、省政府表示衷心感谢!也借此机会感谢国务院国资委对江西的关心支持!刚才,南昌市、省国资委和江铜集团作了交流发言。强卫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国资国企是我省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我省积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企业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一是国有企业改革成效明显。全省507户国有工业企业和1782户非工口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攻坚任务顺利完成,83.5万企业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一大批国有企业通过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等方式,转换了体制机制,增强了竞争实力。比如,改制前省建工集团连续13年亏损,通过改革激发了企业发展活力,2013年实现利润4.7亿元,企业得到了发展壮大。二是国有经济实力不断提升。与国有企业改革前的2008年相比,2013年全省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563.1亿元,增长1.32倍;实现利润170.5亿元,增长1.11倍;上缴税金169.8亿元,增长41%。全省17户过百亿企业中有8户是国有企业,江铜集团成为全省唯一一家入选世界500强企业。三是国资监管体制逐步完善。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国资监管组织体系,逐步健全了规划投资、财务监督、风险控制、业绩考核、薪酬分配等国资监管制度,国有资产运营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有效保障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我们也要看到,我省国资国企仍然存在总量规模偏小、产权结构单一、创新能力不强、布局结构不优、资本流动不畅、体制机制不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特别是国有龙头企业不多,国有经济辐射带动能力不强。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切实加以解决。
下面,我就进一步深化我省国资国企改革,讲几点意见。
一、把握国资国企改革的基本原则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是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提高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有效途径,不仅关系到国有企业的自身兴衰,也关系到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们要充分认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大力推进开放性市场化战略重组,调整优化国资布局结构,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要做到“四个坚持”:
(一)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方向问题至关重要,坚持什么样的改革方向,决定着改革的性质和成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实现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要遵循市场规律,建立健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经营管理模式,按照市场规则公平参与竞争,按照市场机制规范内部管理,充分激发国有企业发展的潜力和活力。要处理好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减少政府对企业经营决策的干预,突出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使国有企业在现代企业制度框架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二)坚持发展壮大国有经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要加强。国有企业加强是在深化改革中通过自我完善,在凤凰涅槃中浴火重生”。推动江西发展升级,离不开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国有经济的辐射带动。要加快推进开放性市场化资产重组,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使国有资本向优势产业、优强企业聚集,不断培育壮大国有龙头骨干企业,引领带动发展升级。要积极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相互融合、共生共赢,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三)坚持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是国有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物质基础。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这是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当前,我省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率偏低,监管方式方法也存在管得过多、过细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国有资产运营效率。国有资本出资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有序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促进国资监管由管企业、管资产向管资本、管产权转变,形成“集中统一、分类监管、授权明确、权责一致”的国资监管体系。
(四)坚持依法依规分类推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既要敢于突破、勇于作为,又要依法依规、规范操作,切实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根据不同行业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产权结构、公司治理、改革重点等差异,准确界定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分类推进改革,激发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动力和创新转型活力。要把握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发挥和保护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确保国资国企改革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抓好国资国企改革的重点工作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要求,结合江西实际,我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主要目标是:经过5年的扎实推进,基本完成国企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形成市场化经营机制,使70%左右的国企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围绕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充分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仅要“引资”,使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交叉持股、相互整合;更要注重“引制”,通过市场“鲶鱼效应”促进形成新的体制机制。一是加快推进国企改制上市。按照“上市一批、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的思路,积极推动江钨股份、国泰民爆等企业上市,推进江西国际、建工有限等一批企业股改或上市辅导,支持创新型、成长型国企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使上市公司成为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态。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将省属国有资本证券化率提高到60%。二是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企改革。抓紧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加快向非公有资本推出一批符合产业导向、有利于转型升级的合资合作项目,重点择优选择能在技术、管理和资源上与国企形成互补、协同和放大效应的战略投资者。按照“宜控则控、宜参则参、宜退则退、控而有为、参退有序”的原则,合理设置、优化国企股权比例结构,促进国有资本按市场规则有序进退、合理流动。支持非公有资本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最大限度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当前,要有序推进凤凰光学改制和省盐业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三是积极探索经营者员工持股。允许符合条件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探索多种形式的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允许国企改制引入外部投资者时,同步实施员工持股。鼓励关键岗位的经营管理者、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以现金或技术等方式参与国企改制入股,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激发各类所有制经济和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推进市场化战略重组,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国有资本结构,是提升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控制力的重要途径。要加快推进市场化重组,引导国有资本向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集中,实现国有资本“有进有退”、“优化激活”。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使80%左右国有资本集中在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一是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源配置。根据我省经济发展需求,加快推动国有资本“四个集中”:即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向金融、物流、健康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集中,向铜、钨、稀土等传统优势产业集中,向公路、铁路、航空等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领域集中;实现“三个优化”:即优化国有资本在国民经济产业领域的布局,优化国有资本在产业内部的分布,优化国有资本在企业内部的配置。推动国有资本参与要素市场建设,重点发展粮食、铜、稀有金属等现(期)货市场,引导企业向重点区域和功能性区域聚集,优化国有资本空间布局。二是用活用好国资流动平台。通过改组或新设,逐步形成一批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金融控股、创业投资、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各地也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通过重组整合,打造一批国有资产运营平台,积极盘活各类国有资产,为产业发展、民生保障提供有力支撑。三是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利用当前经济形势的倒逼压力,加快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国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争通过5年左右努力,使国有重点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提高到3%左右。支持和鼓励企业建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推动企业产品和技术创新,促进国有资本向价值链、产业链高端延伸。四是培育壮大龙头骨干企业。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合并、划转、并购、靠大联强等多种方式,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跨行业整合重组,积极推动资源、资产、资本向优势企业集中。重点推进“五个一批”:即通过强强联合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营业收入过千亿的大型企业集团,通过兼并重组壮大一批行业领先、具有较强带动力、营业收入过百亿的龙头企业,通过整合资源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通过优化配置发展一批运营高效、保障有力的公益企业,通过放开搞活带动形成一批“专、精、新、特”中小企业和优强产业集群。当前,重点支持江铜集团、新钢集团、江铃集团、昌河汽车等企业改制重组,积极推进江钨控股、赣州稀土、煤炭集团等企业重组整合,加快推进省旅游集团的整合组建,抓紧做好省矿产资源投资开发公司、民爆矿服集团、航空集团和物流集团的组建工作。通过推进企业市场化重组,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
(三)加快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企业发展内生动力活力。近年来发生的国企腐败案,暴露出国有企业一股独大、“三会”不分、管理层考核任命“官员化”等公司治理弊端。国有企业“去行政化”改革势在必行,必须加快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使国有企业管理规范有序、协调运转。一是优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进董事会规范化建设,强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功能,提高外部董事比例,依法落实董事会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和经理层选聘等职权。加强监事会监督机制建设,强化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建立国企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国企运营透明度,打造“阳光国企”。二是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按照管少、管精、管好的原则,逐步下放企业经营班子选聘权和管理权。引导国企结合企业特点,建立完善人事管理制度体系,规范企业中、高层职位和职数设置,形成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新机制。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大市场化选聘力度,逐步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市场化选聘比例。从今年开始,选择条件成熟的省属集团公司和部分子公司开展试点,在省属集团子(分)公司有序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三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探索实行股权激励、科技成果入股等方式,在企业内部建立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省国资委及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直有关单位,要抓紧制定完善所辖企业的激励方案,建立与企业领导人员分类管理相适应、选任方式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管理制度。健全与激励机制相配套的财务审计、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切实防范企业财务风险。四是着力培育企业家精神。企业家精神是企业之魂,也是现代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壮大国有经济,不仅需要一大批懂经营、会管理、讲奉献的优秀企业家,更需要大力发扬敢于担当、勇于创新、诚实守信的企业家精神。希望广大企业家牢固树立争当一流、勇攀高峰的远大抱负,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创业热情,切实增强依法经营、遵纪守法的法治意识,认真履行服务发展、造福人民的社会责任,自我加压、负重奋进,敢有作为、善有作为,真正成为现代优秀企业家。
(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快转变国资监管方式。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创新国资监管体制机制,提高国资监管水平。一是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要按照集中统一的要求,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脱钩移交工作,做到“成熟一家,移交一家”,力争明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对由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并承担公共职能的省属国企,要研究制定统一的监管制度和考核办法,条件成熟时再实施统一监管。二是准确界定企业功能实施分类管理。根据企业功能性质,将国有企业分为竞争、功能、公共服务三类,分别建立符合企业特点的法人治理结构、选人用人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绩效评价、考核分配制度,逐步实现差异化管理。今年年底前,省国资委要完成对出资监管企业的功能性质界定和分类工作。三是创新国资监管方式方法。监管好国资国企,光有干劲和愿望不够,还需要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监管效率。要坚持以管资本为主,以产权(股权)管理为纽带,正确处理好“管”与“放”的关系。“管”,就是要履行好出资人的监管职责,加快健全投资、财务、产权等管理制度,加强考核分配、风险控制等重点领域的监管,确保国有资本监管不缺位;“放”,就是充分尊重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管理自主权,不直接干预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国有资本监管不越位,真正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四是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力争到2018年提高到30%左右,使国资国企改革红利能更多用于民生社会保障。通过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现管企业向管资本的转变,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强化国资国企改革的保障措施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很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统筹、精心操作,确保国资国企改革有序推进、有效落实。
(一)加强统筹协调。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要抓紧研究制定全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有关政策和工作方案,抓好各项政策的督促落实,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国资委要发挥牵头部门职能作用,及时调度国资国企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省直有关部门及省属各企业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的强大合力。各地要参照省里的做法,尽快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加强对国资国企改革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
(二)落实配套政策。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明确了相关政策措施。省国资委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尽快制定相关配套文件,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快制定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改革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省属国有企业要抓紧制定改革方案,省国资委要指导企业完善改革方案,逐户审核,分批实施。
(三)营造良好氛围。国资国企改革是一项影响深远的改革,需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引导,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改革的浓厚氛围。既要旗帜鲜明地鼓励探索、善待挫折,激励成功、宽容失误,又要坚持依法依规、规范操作,严肃查处改革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营造良好环境。
同志们,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事关发展全局。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切实把这项改革抓紧、抓准、抓实,以新机制、新动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国有企业做大做强,为江西“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