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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卫书记在全省深化国企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11月13日)   来源:

在全省深化国企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江西省省委书记强卫

 

同志们:

今天,省委、省政府在这里召开全省深化国企改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部署推动全省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刚才,心社同志作了讲话,我都赞成,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同时,省国资委、南昌市和江铜集团等单位作了发言,都讲得很好。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国有企业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将深化国企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来部署和落实。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央要求,制定了我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作为全面深化改革“1+N”文件的重要内容,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进行了具体部署。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更加自觉地担当起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历史重任。

第一,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是推动发展升级的重要举措。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目前,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已达15000亿元,特别是我省大型龙头企业大多是国有企业,江铜集团是我省唯一的世界500强企业,全省7户中国500强企业中有5户是国有企业,有色金属、钢铁、石化、建材四大行业的龙头企业主要也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掌握着全省经济的命脉,具有技术、管理、人才、资本等明显优势,不仅是加快发展的重要依托,也是推动发展升级的中坚力量。去年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了发展升级的内涵和要求,最近召开的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又进一步明确了“五个强化”的方法路径。不管是实现产业升级、创新升级、开放升级、区域升级的目标任务,还是落实强化改革推动、强化开放带动、强化创新驱动、强化集聚拉动、强化环境促动的路径要求,国有企业都是主力军、排头兵。

但是与兄弟省市相比,我省国有企业的综合实力还不强,与推动发展升级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2013年,全省国企总营业收入为4563.1亿元,仅占全国地方性国企总收入的2.37%,低于我省生产总值占全国的比重。特别是我省大多数国企属于资源类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不足,产业结构层次整体不高。如何克服短板、做强做优国有企业,关键在改革,根本靠改革。要切实抓住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机遇,加大我省国资国企改革力度,以改革激发活力、提升竞争力,推动国有企业带头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体量、提升层次,更好发挥助推江西发展升级的优势和作用。

第二,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是小康提速的重要保障。国有企业承担着重要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国企效益的提高,可以直接带动企业职工生活水平的提升。2013年,省出资监管企业在职职工平均薪酬达4.6万元,增长21 %,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1倍,增幅高出10.9个百分点,国企职工小康进程明显加快。另一方面,国企创造公共财富、增加政府收入,可以间接拉动全省的小康进程。2013年,全省纳税前10强企业,国企占7家;国企用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资金达5600万元。同时,国有企业也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尤其是在应对突发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的关键时刻,国企的作用尤为重要。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我省提出,2018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达到30%。这意味着国有企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将承担更大的责任。由此可见,实现小康提速目标,必须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升国企综合实力,增强其致富职工、回报社会的能力。

第三,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是绿色崛起的重要支撑。保护好江西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推动江西绿色崛起,国有企业责无旁贷。国有企业技术力量、自主创新能力强,产业基础比较好,,在推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上完全可以做出表率,在抢占绿色经济发展先机、实现绿色低碳发展上完全可以走在前列,在突破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发展循环经济上完全可以当好排头兵。但是当前我省国企多集中在资源型传统产业,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上还有差距。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和推动国企更加自觉担当社会责任,更加坚定淘汰落后产能,更加主动开展技术攻关,更加注重提高工艺和管理水平,坚定不移地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路子,在实现江西绿色崛起中更好发挥支撑作用。

二、准确把握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突破口

省委、省政府下发的《意见》对全省国资国企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目标方向、原则要求和重点任务。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扎实有效推进。

第一,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政企政资分开为目标,推动国有资产监管由分散向集中统一转变。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是落实中央提出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和竞争力。目前,我省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覆盖面还比较低。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底,全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性资产)总量5832.1亿元(不含地方金融资产),其中,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资产总额2622亿元,列全国27位;占省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量的45%,列全国29位,仅高于西藏、黑龙江。这说明,在这个方面我们还需付出更大努力。

推进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根本目的在于增强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益。要始终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扎实推动国有资产监管由分散向集中统一转变,逐步实现全省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全覆盖。要整合监管资源,提升监管合力,推动国有经济统一布局,国有资本统筹运作,国有资产集中监管,国有企业相互合作,国资机构上下协调,系统内外协同配合,构建起国资监管的大格局。要坚持“积极有序、分类分步推进”的方法,增强工作主动性,敢于探索、大胆实践,同时从实际出发,尊重规律,做细工作,不盲目追求速度。总之,要通过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优化国有资产布局结构,推进国有资本向关键领域、优势产业、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和拳头产品集中,增强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第二,以发展混合所有制为重点,推动国有企业由单一股权为主向混合多元为主转变。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要求“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指明了方向。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目的是通过引进民资,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制约监督机制,使国企运行管理更加规范、科学、高效。

这些年来,我省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上进行了有益探索。目前,全省混合所有制企业占已登记国企户数的37.5%,省属国有资本在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集中度为57.6%,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由原来的23家减少为15家,企业经营机制和发展潜力得到有效激活。这次省委、省政府又提出,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完成公司制股份制改革,70%左右的国企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80%左右国有资本集中到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实现这个目标,首先要把握原则,坚持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坚决防止以股份制为名推行私有化的倾向,确保国有经济对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的控制力。其次要廓清领域,对于属于重大基础设施、重要矿产资源、粮食安全等关键行业、领域的企业,鼓励其他经济成份参股,但必须保持国有控股;对于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国有资本可相对控股;对于其他企业国有股权,可根据市场竞争和发展情况,按照市场规则有序进退、合理流动,甚至可以完全退出。再次要注意方法,坚持从地方和企业实际出发,实行一企一策,分行业、分类别推进,防止“一刀切”;坚持市场化运作,鼓励“自由恋爱”,不搞“拉郎配”;坚持试点先行,有序推进,不搞“齐步走”。省里已经明确,选择省盐业集团公司、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等企业先行试点。各试点单位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为全省积累经验、探索路子。要通过推动国有企业由单一股权为主向混合多元为主转变,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战略重组,真正实现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全力打造一批更具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

第三,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推动企业治理由行政化管理向公司法人治理转变。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经过这些年的公司制改革,目前全省大部分国企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但也存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依然缺失等突出问题。

下一步,重点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积极推进董事会规范化建设。要把建设一个有效运行的董事会作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的核心,着力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落实董事会选聘、管理经理层和负责公司重大决策等职权,严格董事履职责任,确保董事会运作规范有效,不断提高国企经营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要按照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大国企高管人员市场化选聘和管理力度,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制度,依法赋予职业经理人全面负责企业经营管理权限,承担法人财产保值增值责任,使所有者和经营者权责清晰、各司其职,让企业家更好放开手脚、施展才华、发挥作用。省里将选择条件成熟的省属集团公司和部分子公司开展市场化选聘试点,力争经过5年左右,在省属集团子(分)公司全面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三是深化企业内部制度改革。要着眼建立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经营机制,继续深化国有企业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更加科学的考核分配和激励约束机制,构建企业管理者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经营机制,为企业赢得市场竞争提供制度保障。总之,要通过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理顺国资监管机构、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的关系,从体制机制上保障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放活、激活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内生动力。

第四,以完善监管方式为抓手,推动国资监管由管资产向管资本为主转变。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从管资产到管资本为主,一字之差,体现的是国资监管内容、对象、行为方式等的重大变化,更加突出出资人代表性质,更加突出国有资本运作,更加突出从出资人角度加强监管,这对国资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要看到,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最主要的任务是规范国有企业经营决策,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国资监管机构要立足股东权利、责任和义务,坚持放权、放开、放活,进一步改进监管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国资监管水平。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建立出资人审核事项清单制度,规范审批事项和程序,真正做到该由企业管的事坚决放给企业,该由出资人管的事坚决管起来,确保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要力求管准管好,以产权(股权)管理为纽带,通过依法制定或参与制定公司章程,采取股东代表行使表决权和委派董事、监事等方式,有效履行资产收益、选择管理者和参与重大决策等出资人职责,不断提高监管效益效能。要创新监管模式,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实施分类改革、监管与考核,健全投资、财务、产权等基础和专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发展战略、布局结构、公司治理、考核分配、风险控制等重点环节的监管。特别要完善国有企业考核评价机制,防止企业用“虚拟贸易”等方式做大营业收入,真正通过科学考核使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发展水平得到提升。同时,要注重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强化综合监管、在线监控,不断增强国资监管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切实加强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领导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改革共识,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改革取得实效。

第一,坚持解放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改革经过30多年,已进入深水区,可以说,容易的、皆大欢喜的改革已经完成了,好吃的肉都吃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更是一场攻坚战,其艰巨性、复杂性不言而喻。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克服畏难情绪,下大力气破解改革难题、推动改革进程。要强化大局意识。深化国企改革,绝不仅仅是国资委一个部门的事情,更不仅仅是国有企业自身的事情,必须坚持全省一盘棋,强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举全省之力来推进和落实。要强化责任担当,只为改革想办法、不为困难找理由,直面矛盾、正视问题,正确对待利益格局调整,坚决克服地方和部门利益掣肘。绝不能因为有困难、有阻力,就不敢触及矛盾,就放慢改革步伐。要强化创新精神,只要有利于提高国有企业效益,只要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只要有利于国有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就要大胆闯、大胆试,就要坚决破、坚决改。

第二,坚持依法依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的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释了法治对于改革的极端重要性,我们要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要强化法治思维,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的能力,严格依法依规操作,确保国资国企改革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坚持阳光操作,切实把预防腐败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保证改革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特别是在企业移交中,绝不允许隐匿瞒报国有资产,擅自改变资产用途;绝不允许转移、转卖、转借、私分或以其他方式擅自处置企业国有资产;绝不允许突击进人,突击提拔使用企业领导人员;绝不允许只交“烫手山芋”、不交“香饽饽”,或者只接“香饽饽”、不接“烫手山芋”。要准确把握政策,尤其要警惕一些人打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旗号,内部瓜分国有资产。这个界限必须清晰明确。相关部门要加强教育培训,严把法律法规和政策关,加强督查检查,确保改革不出偏差。

第三,坚持积极稳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是一个备受关注的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必须坚持蹄疾步稳原则,正确处理胆子要大和步子要稳的关系,积极稳妥,稳中求进。一方面,要积极作为。现在,全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政策已经明确。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特别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市场化选聘企业领导人员、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改革试点工作,要尽快启动,积极推进,为全面推广积累经验。另一方面,要稳打稳扎。我们强调改革的大胆,绝不意味着要盲干蛮干。必须分清轻重缓急,坚持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步推进。对于那些敏感复杂的、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事项,要科学论证,一步一步推进、一步一步突破。要始终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充分调动和保护职工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社会稳定、企业和谐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企业和谐。

第四,坚持党的领导。这是确保深化国企改革成功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履行好对本地区改革的领导责任,始终把国企改革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要把握改革方向,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确保所有的改革举措,都要有利于继续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有利于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有利于增强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感,有利于国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掌握改革主动权,加强对改革的领导和指导,注重对改革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破解改革难题。要注重统筹协调,使各项改革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同时,企业党组织要在深化改革中发挥好把关定向、动员组织、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等方面作用,确保各项改革平稳推进。

同志们,百舸争流,奋楫者先。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锐意改革,勇于担当,善有作为,努力谱写江西国资国企改革的新篇章,为实现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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