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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鹰潭市委 鹰潭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4年10月15日)   来源:

201471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会议精神,根据《中共鹰潭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把握国资国企改革方向,明确目标任务

1.把握国资国企改革方向。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政资、政企分开步伐,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采取授权经营的方式经营国有资本;着力推进国有产权多元化、资产证券化,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资产向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集中;畅通产权流动渠道,完善产权流动平台功能,让国有资产在流动中增值,让国有经济在发展中增强活力。

2.明确目标任务。2020年,实现监管企业资产总额由目前的35亿元增加到150亿元以上。打造2家以上实力雄厚,集经营、建设、融资为一体的国有资产投融资平台;2家以上市场化程度高、主业优势突出、富有竞争力的国有资产运营投资集团公司;1家以上市属国有企业实现上市。

二、重点打造国有资本经营实体,增强国有经济带动力

3.打造国有资产经营融资平台。创新国有资产经营机制,采取授权经营的方式,将城市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授权市国资公司经营,迅速扩大资产规模,提升融资能力,逐步将市国资公司打造成为集城市国有资产经营、建设、融资为一体的国有资产运作平台。(牵头单位:市国资公司;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房管局、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鹰潭中心支行)

4.打造若干实业型集团。在酒店集团完成组建的基础上,将华侨饭店、鹰潭宾馆、铜都宾馆、道源山庄酒店类国有资产和部分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交由集团公司进行运营。集团公司以资产为纽带,以出资人身份,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下属四个子公司进行资产管理,经过3-6年的努力将酒店集团打造成为省内乃至国内知名的酒店类实业型集团公司。加快旅游资源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充分发挥龙虎山旅游文化发展集团公司市场主体作用,健全其资产经营功能,到2020年,完成股份制改造工作,顺利实现股权融资,争取上市。(牵头单位:鹰潭酒店集团、龙虎山旅游文化发展集团公司;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政府金融办、人银鹰潭中心支行、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5.打造功能完善的产权流动平台。按照现代产权流转的要求,在市产权交易中心的基础上,打造一个功能齐全、覆盖面广、资产流动性强的现代产权流动平台。健全功能,将市产权交易中心功能由资产交易扩展到股权登记、交易,为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贷款、信贷融资、股权流转提供平台;拓展服务对象,将服务对象由国有集体产权主体扩展到各种所有制产权主体,让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参与市场竞争。同时,开展知识产权等新型产权交易试点,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创造条件。(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国资公司、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鹰潭中心支行、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三、优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进国资监管科学化

6.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建立规则统一、权责明确、分层分类、规范透明的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全覆盖监管体系。逐步将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全部纳入国资监管范围,力争2014年底实现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逐步将由政府部门管理的企业与原管理单位进行脱钩,纳入专事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监管,实现政资、政企分开;对尚不具备脱钩条件的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体现企业经营绩效的财务、人事、用工、薪酬管理制度。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切实履行资产收益、选择出资人代表和实施重大决策等出资人职责。完善国资监管部门机构职能,提高履职能力。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到2020年提高到30%。根据国有经济布局和企业发展需要,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资本性支出预算,重点用于企业战略性、公用性投资发展。加强对县市区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公路局、市国资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明确功能定位实施分类监管。突出企业市场属性,兼顾股权结构、产业特征、发展阶段,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业务性质,分类制定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实现分类管理,并实行动态调整。竞争性国企,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不断增强企业实力和竞争力;功能性国企,以完成重大专项任务为主要目标,兼顾经济效益;公益型企业,以社会效益为主要目标,引入社会评价;对混业经营企业,因企制宜,分类监管。推动公益型国企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公共资源共享。督促竞争性国企遵循市场规则,增强盈利能力。推动功能性国企优化资本布局和结构,提升资本回报水平,为社会提供更多服务和产品。(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公路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建立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完善企业绩效考核制度,分类设置、科学确定考核指标,把经济效益指标与社会效益指标结合起来,准确评价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根据经营绩效、风险和责任确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探索建立中长期激励机制,将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推行股权和期权激励,建立特殊贡献奖,激励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进财务审计等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公路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强化企业重大事项监管。科学界定企业重大事项范围,建立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和监督制度,明确董事会与经营层重大事项管理的权利和责任。企业重大事项要建立征求职工意见、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防止盲目决策、主管决策、临时决策。加强财务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提高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水平和财务管理水平。完善审计制度,成立内审机构,强化风险管控。(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鹰潭酒店集团、龙虎山旅游文化发展集团公司、市国资公司、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公路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推进现代企业制度落实,着力增强国有企业活力

10.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着力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依法理顺出资人、决策人和经理人之间的关系,真正形成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经营班子对董事会负责、监事会监督董事及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按照出资比例确立董事比例,尊重董事平等权力,组成合理的董事会。董事会充分履行决策权,负责企业的经营、投资、财务、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增减、机构设置等重大事项决策。经理层充分履行执行权,负责实施董事会决策、组织企业日常经营、制定企业具体规章制度等事务。监事会充分履行监督权,负责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检查公司财务等监督事项。(牵头单位:市国资委、鹰潭酒店集团、龙虎山旅游文化发展集团公司、市国资公司;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公路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创新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市场化选人、用工、分配制度。深化企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力度,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方式,面向市场选拔职业经理人和经营管理人才。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聘用企业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全员竞争上岗制。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员工收入分配制度,实现员工收入与企业绩效、岗位挂钩。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规范管理国企管理人员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公路局、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国资公司、鹰潭酒店集团、龙虎山旅游文化发展集团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各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交叉持股等途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影响力和控制力。除政府性投融资平台为国有独资外,其二级公司、投资项目和其它国有企业均可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可通过转让国有资产存量、出让资产使用权、入股等经营方式吸引民间资本。符合条件的竞争类企业,可探索建立员工持股机制。(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公路局;责任单位:市国资公司、鹰潭酒店集团、龙虎山旅游文化发展集团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按照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的要求,充分发挥现代企业制度下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企业领导体制。党组织应对企业研究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并由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的党委委员通过多种方式反映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使党组织的主张在企业决策中得到重视和体现,同时把法人治理结构的决策结果反馈给党组织,实现决策的科学民主。(牵头单位:市国资委、鹰潭酒店集团、龙虎山旅游文化发展集团公司、市国资公司;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公路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组织保障措施,营造深化改革良好环境

14.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必须加强领导。在市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相应的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统筹协调。

15.强化责任落实。市国资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市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市国土、财税、规划、房管、人社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对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和服务,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围绕制约国资改革国企发展的瓶颈问题,在融资上市、财税政策、土地供应、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各县(市、区)可参照本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国资国企改革实施办法。

 

(此件发至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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